各教学院:
国家助学贷款到期本金回收工作是贷后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促进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现将我校开展2026年高校助学贷款到期本金回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还款对象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合同于2026年9月20日到期的往届毕业生。本年度我校有95笔高校助学贷款合同到期,其中15笔未结清,2笔逾期。另外还有6笔历史遗留高校助学贷款逾期合同尚未结清。
二、还款方式
1.到期还款
高校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自毕业(或结业)日期的下月1日起,由借款学生自行负担利息。请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查询当期还款金额,并于合同约定的偿还日前5个自然日内将应偿还贷款足额存入合同约定的支付宝个人指定账户等待扣款。
2.逾期还款
若您未按合同约定期限足额归还本息的,将被视作贷款逾期,还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合同借款利率的130%。贷款逾期后,您应及时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应还本息,并及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足额还款。
三、随时还款
1.功能介绍
还款功能升级后,根据最新还款规则,对于逾期还款,借款学生可以随时主动申请偿还助学贷款本息,利息逐日测算,不再以月为单位,利息计算到申请当日,且不设还款金额下限。还款资金先由代理结算机构(支付宝、银联)D+0日扣收,银行再于D+3工作日完成入账、系统更新。
随时还款适用于逾期还款,到期还款及合同约定的每年正常还款日12月20日(合同最后一年为9月20日)仍然保持批量扣款。
2.开放时间
全年大多数时间学生都可申请随时还款,但是财政贴息申领期、月末前5天、年结、每天23点到24点等时间段除外,具体以学生在代理机构终端操作随时还款时显示状态为准。
3.调整方式
根据监管要求,还款方式变更需借款人本人同意。首次随时还款需要学生在“学生在线系统”(APP不支持)和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账号(银联不支持)中,线上同意还款方式转换调整。
三、还款流程
1.请下载支付宝最新版本APP,打开支付宝APP,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点击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点击“在线还款”选项。
2.进入在线还款页面,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点击“查询还款信息”按钮(需要先阅读并同意《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变更合同》后进行还款)。
3.进入还款页面后,可以输入本次还款金额,会根据输入金额自动拆分对应的本金和利息确认金额后,点击“立即还款”。
注:也可以选择进入云闪付,在云闪付首页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进入小程序点击“在线还款”完成还款操作。
四、注意事项
1.由于银行间对账需要,随时还款每笔合同每天只能进行一次有效还款,3个工作日完成扣款入账后即可进行下次还款操作。
2.随时还款签约后不再适用月度逾期批量扣款,且不可回退为未签约状态,请慎重操作。
五、工作要求
1.各教学院要切实负起责任,利用新媒体平台、电话联系、实地家访等多种方式,对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及相关政策做好宣传工作。要让学生了解贷款违约对个人征信的影响,增强学生的征信意识和法律意识,引导学生树立诚信观念,依法履行合同。
2.为确保贷款回收工作有据可查,各教学院应及时在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系统中录入贷款催收日期、方式等登记联系记录。具体操作步骤:
(1)登录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系统,进入“查询统计”→“合同台账”;
(2)选择“合同状态”为“逾期”,“到期年份”为“全部”;
(3)选定联系学生,点击页面下方“添加联系记录”按钮;
(4)在弹出对话框内如实填写联系情况,点击“确定”保存。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