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工作动态 + More
通知公告 + More

关于做好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4-09-04

各教学院: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精准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豫教财〔2019〕84号)和《南阳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南理工字〔2023〕76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应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集中认定与动态调整相结合。

 二、认定对象

 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

 三、认定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为三个等级: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

 四、认定程序

 1.提前告知。广泛宣传,向每一位学生(含2024级新生)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指导填写《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

 2.学生申请。学生自愿如实填报《申请表》,同时登录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系统(通过扫描附件2“南阳理工学院资助在线”二维码登录)提交困难认定申请。学生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2023年已通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重新申请。

 3.小组评议。年级(专业或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核实学生提交的《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电子信息,按照《南阳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认定原则及依据要求,采用家访、个别谈话、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民主评议等方式,对申请学生的困难程度进行量化评估。根据量化评估结果,确定本年级(专业或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其相应等级,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4.学院审核。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负责审核各年级(专业或班级)评议小组的评议结果,提出认定结果。

 5.学院公示。学院认定工作小组成员名单、评议小组成员名单、认定结果、公示时间以及监督电话或邮箱信息,必须通过适当方式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及时去除信息。

 6.信息报送。公示无异议后,学院要将公示的网页链接、线下公示照片及《xx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案》等材料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7.学校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审核学院报送的认定结果。

 8.学校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示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等级,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结果的异议。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时间安排

 1.9月4日—9月9日,学生基本信息完善及审核阶段。所有新生应在9月9日前登录“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系统完善个人详细信息,各学院于9月9日前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审核。

 2.9月10日—9月19日,各学院认定公示阶段。各学院应在9月20日前完成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并完成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存在异议的学生须在3日内进行处理和回复。同时,各学院完成相关材料归档、报送工作。

 3.9月20日—9月26日,学校审核公示阶段。学校审核各学院上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并公示认定结果且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其他相关工作

 1.关于2023年9月以后转院系、转专业、转班级、休学、升学、复学的学生,必须由学生本人在“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系统”提出变更申请,由各学院辅导员老师进入“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业务系统”予以审核确认;2023年已经完善过个人信息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对发生变更的信息进行更新,特别注意政治面貌等。

 2.根据工作需要,各学院可在院系管理员权限下为每位辅导员老师设置辅导员账号,具体操作办法为: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业务系统--人员管理—辅导员—新增—完善个人信息—设置默认密码—点击确认。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前提,是决定资助政策落实效果的基础性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加强政策宣传,明确告知学生申请时间、流程和重要作用。各学院辅导员特别是新生辅导员应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为契机,走进学生、关爱学生,充分了解学生家庭状况,提高认定工作精准度,利用好资助政策帮助学生解决生活学习上的困难。

 2.关注重点。各学院要主动收集,精准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尤其是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确保应助尽助。

 3.规范程序。为提高工作质效,避免手工录入出现漏报错报等现象,各学院要熟练掌握管理信息系统,依托系统开展学生申请、信息录入、资格审查等各项基础性工作。在认定工作中,如发现有学生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一经核实,学院要及时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

 4.强化监督。各学院进一步畅通学生意见反馈投诉渠道,做到各项程序的公开、公正、公平,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序、健康开展。


 附件:1.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南阳理工学院资助在线二维码


                                                              南阳理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