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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2-11-02

各学院:

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兵役,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等信息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56号)、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报送2022年度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等信息的通知》和南阳理工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实施意见》(南理工字〔20205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就我校2022年度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安排如下:

一、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范围及标准

(一)资助范围。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二)资助标准。

1.2022124日(310号文正式印发时间)之前入伍(含直招士官)和退役复学学期学费减免的学生,申请国家教育资助按(财科教〔201919号)文件规定执行;2022124日之后入伍(含直招士官)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贷款应为用于学费的部分,下同)和退役复学学期学费减免的学生,标准按(财教〔2021310号)文件规定执行。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2.2022年秋季学期退役复学的学生,在【YZRWTYFX学费减免】模块仅应录入2022-2023学年一个学年的学费减免信息;在2022年秋季学期之前已经复学的学生,如果之前从未在系统中申请过学费减免,本次应在模块中分年度录入截止到2022-2023学年的所有学年学费减免信息。

3.补录2022年春季学期学费减免。在2021-2022学年应缴纳学费高于8000且已经在省资助系统中申请过申请学年为2021-2022学年的学费减免,本次可以在省资助系统中选择申请学年为2021-2022学年进行补申请,申请金额为310文出台导致资助标准提高后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的差额部分,但每生不应超过2000元。(例:某生2021-2022学年应缴纳学费13000元,之前已经在资助系统中按8000元上限申请减免,此次可补申请(12000-8000/2=2000元)。

4.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300//年(即1650//学期)。

2022年在校的全日制退役士兵学生按照实际情况分别录入到【TYSB—国家助学金】模块中的2022年春季学期、2022年秋季学期中,填报至其他学期的数据不纳入本次范围,逾期年度的助学金不能享受。

二、报送材料要求及时间

1.申请学生必须通过“全国征兵网”进行网上征兵报名,否则不能申请国家教育资助。

2.申请学生报名通过后,在“全国征兵网”上填写相关信息导出并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或《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以下简称《申请表》),按照表格要求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申请表需由批准入伍地征兵办、我校财务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

3.入伍学生需报送《申请表Ⅰ》(双面打印)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各一份。

4.退伍复学学生需报送《申请表Ⅱ》原件和退役证复印件(需辅导员签字,注明时间,加盖学院公章,证明学生已报到复学)各一份。

5.退役复学学生申请退役士兵助学金无需再上报其他材料;如是专升本入校的退役学生需提供退伍证复印件一份(需辅导员签字,注明时间,加盖学院公章,证明学生已报到入学),由学院采集学生信息后报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申请表》上银行卡号一栏,应留存本人在学校开户的建设银行储蓄卡号(建行工南支行),以便资助资金到位后及时顺畅发放。

7.按照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安排,申请学生的材料应务必于1111日上午11点前报送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否则当年无法办理。逾期报送材料的随次年申请学生的材料补报。

三、资助资金的发放

1.退役士兵学费资助采取“先免后补”方式。学校先免除符合资助条件的退役士兵应资助的学费,待审核确定后,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资金会通过财政渠道拨付给学校。要坚决避免对通过初审的学生采取“先收后退”的做法,即先收取其应受助的学费,待接到中央财政拨款后再退还学生。如学校收费标准高于退役入学或退役复学学费减免标准的,可向学生收取差额的部分。资助资金发放时间根据国家财政资金及批复文件下达时间决定,请耐心等待。

2.资助资金下达后,由学校财务处直接发放到《申请表》上留存的学生本人银行卡内。

3.对于助学贷款未还清的学生,资助资金发放后,学生需及时办理助学贷款还款手续。

四、工作要求

1.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各学院要积极做好我校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政策宣传,让学生充分了解政策和标准,确保每位申请资助的服兵役学生均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相关申请材料,及时享受到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2.加强典型选树宣传。学生响应号召、携笔从戎、参军报国,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各学院要创新方式方法,从资助育人的角度加强对优秀学生事迹的宣传,激励更多学子投身国防建设。

3.认真做好核对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数据填报工作,加强数据核查,逐级把关、严格审核,严格落实责任制,认真组织,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无遗漏。对于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入及审核的数据,不纳入本次统计范围。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377-62073771


附件: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

2.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