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工单位:
勤工助学既是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务实举措,也是搭建劳动实践平台、培育学生自立自强精神、提升综合实践能力的育人阵地。为规范岗位考核评价,全面掌握学生在岗综合表现,推动勤工助学管理提质增效,现就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勤工助学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2026年3月9日—2026年6月15日)在我校各用工单位从事勤工助学岗位工作的学生。
二、考核维度
本次考核立足勤工助学“济困、励志、强能、向善”育人定位,围绕学生岗位成长综合表现开展评价,综合表现突出者,纳入学校第六届勤工助学标兵候选人遴选范围。
品德操守:恪守岗位管理规定,服从岗位调度安排,秉持自立自强、敬业奉献的劳动精神,恪守服务礼仪与岗位诚信;
实践素养:主动学习岗位业务规范,熟练掌握岗位实操技能,善于梳理问题、灵活处置事务,促进学以致用;
履职成效:按时保质完成交办任务,岗位产出契合部门工作需求,服务质量获得用工单位与师生认可;
协同意识:主动融入岗位团队,顺畅开展沟通配合,互帮互助、同向发力,共同维护有序高效的岗位运行氛围。
三、考核方式
10月30日前,参与勤工助学的学生结合学期工作实际,填写《南阳理工学院勤工助学学生学期考评表》,经用工单位指导老师审核签字确认后,纸质版由用工单位统一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所有报送材料须真实准确。
四、考核结果与运用
考核等次划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具体评定标准由各用工单位结合岗位属性自主制定。获评优秀的学生须满足在岗服务满一学期的基本条件,优秀名额占比不超过本部门学生总数的20%(四舍五入)。
1.考核优秀,确定考核结果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学校将予以通报表彰,并将其考核结果作为后续勤工助学岗位优先推荐、各类资助荣誉推选的参考依据;
2.考核合格:可正常参与后续勤工助学岗位的申报;
3.考核不合格:取消下一学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资格;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周密组织实施。各用工单位要立足扶困励志、实践育人的工作定位,把本次考核作为落实劳动教育、培育学生自立自强精神的重要抓手,保障考评过程公平规范、结果阳光透明。
2.严守评价标准,规范材料管理。各用工单位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把考评审核关口,做实过程性材料归集留存,确保评价依据充分、材料真实可信。
3.坚持以评促育,助力成长成才。各用工单位依托考核契机做好思想引导,点对点反馈学生岗位表现,引导学生在岗位实践中涵养劳动品格、锤炼实务本领,实现资助帮扶与能力培育同向发力。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7-62073772
附件: 南阳理工学院勤工助学学生学期考评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