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我校召开2016年国家奖助学金和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专题会暨第15次团学工作例会。纪委、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保卫处、团委、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体育教学部、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校医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各教学院学生工作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副校长肖泽昌主持。
会议传达了学校《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奖助学金和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南理工院文〔2016〕62号)精神,就奖助学金的评选做了具体安排。今年,我校国家奖助学金总金额达1667万元,学校奖学金293.48万元,共将评选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19名,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660名,国家助学金获得者4405名,学校奖学金获得者2233名。其中,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为确保评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专门成立了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组织领导。
会议指出,奖助学金评审及发放工作是一项惠及广大学生的民生、民心工程,是学生资助工作体系的一项重点工作。评审发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要求高,涉及学生人数多,责任重大。各教学院要强化规矩意识,准确把握政策,评审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我校2016年奖助学金评审及发放工作平稳、健康、顺利开展。
肖泽昌强调,第一,要高度重视。奖助学金评选工作,不仅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校园和谐稳定。各教学院要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研究,合理制定本学院评定细则,科学组织实施,落实国家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对品学兼优学生的鼓励。第二,做到“四个严格”。一是严格标准。准确把握国家和学校政策,明确标准、严格条件,确保公平;二是严格程序。落实好评审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工作,规范评审过程,做到公开、公正。三是严格监督。校院两级评审领导小组要加强指导和监督,畅通学生投诉渠道,及时了解和处理评审过程中的问题。四是严格时间。注意时间节点,按照评审时间要求,高质保量完成奖助学金评审及数据录入上报等工作,保证奖助学金按时准确发放到学生手中。第三,做好表彰工作。认真做好奖助学金评选结果表彰工作,树立广大学生学习榜样,促进学风建设,切实发挥奖助学金示范引领和资助育人功效,形成良好的育人导向和氛围。
会议还通报了2016级新生军训、入学体检和心理测评工作开展情况,对新生教育工程、学生日常管理、第23届“河南之星”艺术大赛、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等工作做了安排。
肖泽昌要求,一是新生教育要突出“实”,紧抓教育实效性。要继承以往新生教育的成功经验,积极创新,构建符合时代发展需要的“新生教育工程”,打牢学生教育基础。二是学生工作的重心要转移到学生生活区,以学生宿舍为基本单位探索实施新的管理模式。辅导员要深入到学生中间,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和引导活动。三是要充分利用学科竞赛平台,进一步推进优良学风建设。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努力扩大学生参与面和参与度,开展好舆论宣传,以“关键少数”引领“最大多数”,激发学生荣誉感,培育优良学风。